宝马bm112222

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  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2-14   浏览次数:39

根据三明市人社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明人社[2017]464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的人才类别:

具有我校正式编制的以下各类在职人员:

1)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“外专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人选,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,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,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;

2)省“海纳百川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人选,市拔尖人才;

3)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;

4)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2.材料报送要求:

12017年度新增高层次人才,请填写《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表》(附件1)和《2017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》(附件2),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刘景苗工作平台,并请于20171220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人事处人事科(综合楼519办公室)。

附件1及附件2纸质版各2

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(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)

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及国外学位学历认证(留学回国人员)原件及复印件各2

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(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)

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

个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2

2)原已享受市高层次人才津贴补助的高层次人才,如果建设银行卡号、手机号有变动,请填写《2016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附件2电子版于20161220前发送至人事处刘景苗工作平台。

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8397457

附件:1. 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明人社[2017]464号)

2.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表

3.2017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

  

  

人事处

20171214

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

附件1: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.doc

附件2:2017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.doc

Copyright (C) 2004 - 2016 版权所有 宝马bm112222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

地址: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邮编:365004 你是第 19870224 位访问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