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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(专业)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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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(专业)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18-06-04   浏览次数:46

各二级单位:

  现转发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学科(专业)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》,请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优秀高层次人才参加省2018年学科(专业)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的遴选。选派条件:(1)50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,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;(2)在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。因时间紧迫,请各单位于6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反馈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陈勇处,联系电话:18005986020。


人事处
2018年6月4日


闽教师〔2018〕28号.doc

闽教师〔2018〕28号附件.xls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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